网购消费陷阱多、买商品房遭遇欺诈能否退一赔一、医疗维权该不该纳入消法、购买理财产品属不属于消费行为?一些人们高度关注的消费问题,并没有在此次修法中得到体现。
江苏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说,售楼广告里说小区有很多绿化、有游泳池,结果购房人住进去,却不是那么回事。这种情况,开发商就涉嫌欺诈购房人。
商品房为何不适用退一赔一?
现行消法第49条规定,消费者遇到欺诈时,可以要求“退一赔一”。谢军表示,不少购房人希望能利用这一规定,要求开发商“退一赔一”。
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出台,明确表示如果商品房消费遇到欺诈,购房者可以索取“惩罚性赔偿”,但不得要求超过购房款一倍。这一司法解释的出台,被认为终结了“退一赔一”的设想。
律师:建议房子纳入“特殊商品”单设条款
商品房与普通商品确实存在诸多不同,仅仅因为绿化没有广告宣传的好,就“退一赔一”也不可取。消法应该将商品分为普通消费商品和特殊消费商品。一般商品按照消法规定的内容即可;特殊商品包含商品房、医疗等领域,可单独设置条款。
本文来源:现代快报